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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(yī)藥用級糊精
醫(yī)藥用級糊精
【鑒別】取本品10%的水溶液1ml,加碘試液1滴,即顯紫紅色。 【檢查】酸度 取本品5.0g,加水50ml,加熱使溶解,放冷,加酚酞指示液2滴與滴定液(0.1mol/L) 2.0ml,應顯粉紅色。 還原糖 取本品2.0g,加水100ml,振搖5分鐘,靜置,濾過;取濾液50ml,加堿性酒石酸銅試液50ml,煮沸3分鐘,用105℃恒重的垂熔玻璃坩堝濾過,濾渣先用水、再用乙醇、后用乙分次洗滌,在105℃干燥2小時,遺留的氧化亞銅不得過0.20g。 干燥失重 取本品,在105℃干燥至恒重,減失重量不得過10.0%(通則0831)。 熾灼殘渣 取本品1.0g,依法檢查(通則0841),遺留殘渣不得過0.5%。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,依法檢查(通則0821第二法),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。 鐵鹽 取本品2.0g,熾灼灰化后,殘渣加鹽酸1ml與硝酸3滴,置水浴上蒸發(fā)至近干,放冷,加鹽酸1ml使溶解,用水移至50ml量瓶中,加水稀釋至刻度,搖勻;精密量取10ml,依法檢查(通則0807),與標準鐵溶液2.0ml制成的對照液比較,不得更深(0.005%)。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,依法檢查(通則1105與通則1106),每1g供試品中需氧菌總數(shù)不得過1000個,霉菌和酵母菌總數(shù)不得過100cfu,不得檢出大腸埃希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