零部件袋式法VOC測試艙詳細要求
一、設備用途
通過使用零部件袋式法VOC測試艙,可以對汽車上的非金屬零部件、材料等釋放的VOC氣體進行袋內(nèi)采樣,然后再結(jié)合相應的分析設備分析不同物質(zhì)含量,形成汽車非金屬部件及材料VOC采樣能力,從而完善零部件VOC測試能力。
二、樣品放置設備
包括3L、10L、50L、100L、200L、500L、1000L、2000L等所有系列袋子可供選擇和采樣
三、制造商:東莞市環(huán)儀儀器科技有限公司
四、零部件袋式法VOC測試艙測試艙參數(shù)
4.1功能
采樣艙-用于汽車內(nèi)飾VOC測試-袋子法試驗。
4.2庫體系統(tǒng)
(1)環(huán)境艙內(nèi)部容積不小于32m3,內(nèi)部尺寸(長度不小于5m,寬度不小于3m),具體尺寸客戶提供。
(2)艙體材料:鏡面不銹鋼(304),厚度0.8mm。內(nèi)部地面防滑不銹鋼板(304)。
(3)艙體外表面材料:防銹鋼板,烤漆處理。
(4)中間絕熱層:保溫材料,厚度不小于100mm。
(5)艙體左右開門:厚度不小于100mm,W1800mm(900+900)×H1800mm。密封效果好。觀察窗導電膜加熱防霧,玻璃 180mm×290mm。門可內(nèi)外開啟。
(6)天花頂:采用彩綱板/內(nèi)鏡面不銹鋼夾PU保溫材料。
(7)設置艙內(nèi)照明。
(8)底部斜坡通道,可方便臺車進出。
(9)根據(jù)采樣艙及門的尺寸,配置配套尺寸的不銹鋼推車,要求推車材料無污染,無散發(fā)。
(10)樣品架:數(shù)量不少于3個,單個樣品架2層設置,可移動至艙外。
樣品架: W1200mm×D1600mm×H 1200 mm。
(11)采樣口數(shù)量設置:采樣艙上的采樣接口個數(shù)不少于12個,依據(jù)現(xiàn)場場地要求合理布置。
4.3控溫系統(tǒng)
溫度范圍:RT+15---90℃,精度±2℃,均勻度不大于±2.0℃
4.4空氣處理及循環(huán)系統(tǒng)
含空氣凈化裝置:
4.5voc背景 潔凈空氣處理系統(tǒng)的出口空氣: TVOC≤350ug/m3;同時背景濃度如下:
苯 ≤15ug/m3, 乙醛 ≤15ug/m3,
甲苯 ≤15ug/m3, 乙苯 ≤15ug/m3,
二甲苯 ≤15ug/m3, 甲醛 ≤15ug/m3
丙酮 ≤15ug/m3, 苯乙烯 ≤5ug/m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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